金沙集团wwW3354CC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只有本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享有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和其它资助项目资助的资格。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现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本次认定的对象以2021级新生为主,同时于暑期家庭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2017级滞后毕业的困难学生,可申请补认定。
2.申请认定的同学不得担任评议组成员。
3.新生班级助班需要组织本班进行认定工作培训,集中学习《金沙集团wwW3354C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见附件),协助班级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4.各班级民主评议至少有一名老师参加,督促民主评议成员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做好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的保密工作。
二、时间安排
1.2021年9月15日-9月17日:助班组织2021级同学进行认定培训并协助学生进行网上申请,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以及2017级滞后毕业的学生自主申请;
2.2021年9月18日-9月21日: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进行班内公示以及系统内填写评议意见;
3.2021年9月22日-9月24日:学院审核及反馈审核情况;
4.2021年9月25日-9月27日:学生修改,班级学院再次审核;
5.2021年9月28日-9月30日:学院最终审核上报学校
三、认定流程
(一)本人申请
1.登陆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xg.cug.edu.cn/xg),在线提交相关信息。(操作手册见附件)
2.在线提交《金沙集团wwW3354CC(武汉)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其它信息与材料。(所有材料均由学生本人签名承诺其真实性,无需相关部门盖章确认,若弄虚作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若是首次申请认定,则需要本人将纸质材料上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集中提交学院存档。
(二)班级民主评议
1.班级成立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班级认定评议和材料审核工作,同时任命评议小组组长为班级助理。
2.所有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对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的所有信息保密,并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见附件),提交学院保存。
3.由班级助理系统管理员登陆系统,下载班级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信息,并整理学生申请认定的主要原因,家庭基本情况等认定关键信息用于评议。
4.小组成员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认定信息进行评议。认真核实学生本人提交的信息,严格依据认定标准,并结合日常消费情况给予评议,并详细记录“班级认定意见”、“班级认定等级”与“是否推荐走访”,特别注意评议意见与认定结果的一致性,评议不可凭空猜测,不可参差个人情感。
5.班级助理系统管理员再次登陆系统,线上提交评议结果,同时在班级档案模块上传由评议小组成员签名的评议表。
6.为便于暑期走访活动的进行,每个班级在班级民主评议时需推荐至少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被走访对象,所有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同学请配合协助学校完成暑期走访活动。
(三)审核及建档备案
1.学院对本院各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审核班级认定结果,复查认定等级是否与认定标准相符,班级认定过程是否公平公正。
2.班级助理需要提交所有申请人纸质申请资料(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资助诚信承诺书及相关材料)、《信息保密承诺书》、全体评议小组签名的民主评议表(A3纸打印)提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进行建档备案。
四、信息反馈
若对本次认定工作有疑议可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工程楼301)。
学院奖励资助工作联系人:卓老师;联系方式:027-6788312
金沙集团wwW3354CC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